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论文_门诊按人
文章目录
1 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的理论机理
2 台州市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的主要做法
2.1 采用“区域预算+分块预算+分类预算”方式,确定门诊打包基金支出预算总量
2.2 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签约和非签约两种类型合理确定门诊人头定额标准
2.3 根据参保人头属性分配医共体门诊基金打包额度
2.4 实行“结余适当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2.5 建立监管与考核机制,规范门诊医疗服务行为
3 改革成效
3.1 控费效果明显,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3.2 分级诊疗效果凸显,医疗服务资源配置逐步优化
3.3 医疗机构实现发展理念转变,由疾病治疗转向以维护健康为中心
4 改革特点和经验总结
文章摘要:台州市作为浙江省医保门诊付费方式改革的先行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改革。通过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门诊人头定额标准、实行基于医共体的门诊基金打包付费以及配套激励、监管与考核机制,初步控制了门诊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激发了医疗机构成本控制的内生动力,夯实了家庭医生的健康"守门人"责任。
文章关键词:
作者单位:
论文DOI:10.14055/j.cnki.33-1056/f.2021.12.035
论文分类号:F842.684;R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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