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门诊慢病 目前不能跨省联网结算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2021年2月1日起,包括山东在内的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这一政策给异地就医的病人带来更多便利,但并不意味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可以无限度直接结算。
青岛市医保局7日在回复一位在北京就医的网友关于跨省门诊直接结算问题时表示: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和转诊人员的门诊直接结算是直接开通的,可以在北京的试点运行医院直接使用,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20元。
对这位网友提到的1120元的额度还不够路费、想使用门诊慢病额度的要求,市医保局表示门诊慢病目前跨省还不能实现联网结算,可以回青岛手工报销。
据悉,2月1日起,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这27个省市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
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试运行期间直接结算未成功的费用,仍保留原有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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