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糖尿病四五年了,可以办理慢性病吗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咨询:患糖尿病四、五年了,可以办理慢性病吗?怎样办理?
烟台市牟平区医保局对此回复:感谢您关注医保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糖尿病患者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根据病情,具体要求和步骤如下:1、可申请糖尿病门诊甲类慢性病,可持6个月内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符合条件的,在住院医院申请办理,由定点医院负责审核,并告知办理程序,部分人员需要参加统一查体。2、可申请糖尿病门诊乙类病性病,符合条件的,可持6个月内定点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在住院医院申请办理,由定点医院负责审核,并告知办理程序。城镇居民保险患者申请糖尿病门诊乙类病性病要求有并发症,需要二级以上定点医院6个月内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到就医定点医院申请。3、如病情不符合以上病种要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者可申请“门诊两病”中的糖尿病待遇,可直接到居民普通门诊所在乡镇卫生院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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