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人群健康状况稳定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首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对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育龄期和哺乳期妇女、免疫功能受损人群等特定人群接种注意事宜,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说明,同时最新明确了不宜接种疫苗的人群。对此,记者采访了巴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负责人地里努尔·克热木。地里努尔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地里努尔表示,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在研发、试验、审批、上市、储存、运输、接种等全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有完善的疫苗冷链系统保障,储存和运输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接种单位、医护人员都经过了专业培训和严格审核,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接种。
慢性病人群中,感染了新冠病毒后成为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这类人群经药物治疗,控制良好、健康状况稳定的,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记者 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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