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门诊慢性病认定开始 查询结果更方便
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我市2021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种报名及复审认定开始,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16点整(节假日休息)。今年下半年患者查询结果更加方便,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此次报名参检患者必须为鞍山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鞍山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海城、台安、岫岩参保人员)。此次复审采用现场复审和非现场复审两种方式,现场复审即患者在规则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复审地点参加复审,非现场复审即按规则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送慢病定点医院,由慢病定点医院提交患者就诊材料。专家根据材料审核患者是否符合慢病准入资格。各医院负责通知报名患者根据所报名病种参加哪种复审并通知患者复审时间、地点、复审结果查询时间、复审结果查询方式等。现场复审的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三期、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白塞氏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非现场复审的疾病包括: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血友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运动神经元病。现场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8:30至2021年6月10日11:30。现场复审地点为鞍山市第二医院一楼东侧。报名患者在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时若申请病种为糖尿病合并症或高血压三期合并症,需写明合并病种,如糖尿病合并肾病。
患者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患者本人医保IC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IC卡、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至一张A4纸上)、两年内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及出院小结复印件或一年内真实的门诊病志(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及真实的相关检查报告单(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住院病志无医院公章的不予报名。所提供的门诊病志及相关检查报告单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门诊慢性病资格,并追究责任。复审认定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患者本人医保IC卡或患者本人身份证、门诊慢性病种申请表、两年内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及出院小结复印件或一年内真实的门诊病志(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及真实的相关检查报告单(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复审认定后门诊慢性病种申请表、出院小结(如出院小结无医院公章需留存带医院公章的住院首页)或门诊病志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由医保中心留存,不再返还有需要的自行复印。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通过本次复审认定后,202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便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相关费用可按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如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只能选择一种门诊慢性病种;以往已办理门诊慢性病种且享受待遇的不需再次报名,可继续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暂不复查。已享受肾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的申请高血压Ⅲ期门诊慢性病种的,仅需到所选医院报名并提交两年内相关住院病志,不需参加复审认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门诊慢性病种复审结果患者可于2021年7月14日后到所报名医院查询或关注“门慢服务”公众号并注册成功后在公众号查询复审结果。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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